绵阳高新区松林苑人才公寓采购及安装防护栏项目更正公告(一) 发布人:管理员 点击量:81 发布时间:2024-04-11 15:12:19 点击复制链接
绵阳高新区松林苑人才公寓采购及安装防护栏项目更正公告(一)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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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交纳 | 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现金转账: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收款账号,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谈判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见索即付)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 年04月12日09时00分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账 户:绵阳新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高新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1105 01409000 00789 注:1、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转款回执单,同时作为手持件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成交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原路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到成交人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3、在谈判活动中,供应商串通谈判、弄虚作假,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谈判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情形: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放弃谈判的。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成交、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成交行为等情形的。4.串通谈判、弄虚作假的。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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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交纳 | 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现金转账: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收款账号,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谈判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见索即付)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 年 04月17日09时00分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账 户:绵阳新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高新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1105 1800 0011 09 注:1、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转款回执单,同时作为手持件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成交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原路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到成交人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3、在谈判活动中,供应商串通谈判、弄虚作假,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谈判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情形: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放弃谈判的。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成交、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成交行为等情形的。4.串通谈判、弄虚作假的。 |
(二)、原本项目谈判时间:2024年04 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谈判时间:2024年04 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绵阳新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